春节是中华民族最具仪式感、最富人文温度的传统节日,承载着千年岁时文脉、民俗礼仪与家国团圆的文化内涵。为深入贯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新春期间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喜庆祥和、文明热烈的节日氛围,我馆特策划“欢欢喜喜过大年——首届‘品民俗年味 赏新春艺韵’美术作品展览”。现将征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主办单位: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与地点
1.展览时间:2027年1月19日—3月7日
2.展览地点:重庆美术馆2、3、4、5展厅
三、展览方式和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作品不超过130件,拟征集作品不超过100件,涵盖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画种。
四、作品报送与组织
1. 作品组织和审定由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共同确定。
2. 报送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作品信息;

(2)2026年11月22日前完成作品信息报送,联系人:黄丽丽,电话:023—63537832。
3.送展与收件
(1)征集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装框、运送或邮寄到重庆美术馆指定的地方,不接受“到付”作品;
(2)收件时间:2026年12月14日9:00—17:00;
(3)收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综保大道36号九州珍品非保税仓库6分区,杨老师,电话18306063486。(外包装请备注以下信息:1.参加展览的名称; 2.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4.报送要求
(1)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重庆美术馆官方公众号及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2)活动主办方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鼓励参展艺术家捐赠作品,捐赠作品经专家评审会通过后由重庆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
(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五、参展要求
1.创作时间
原则上作品要求为近两年创作的作品。
2.作品尺寸
绘画类作品:作品装裱、装框后尺寸长、宽不小于100cm,不得超过200cm(高)×180cm(宽);
雕塑类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3.每位作者(含合作)限报一件作品,绘画作品需装裱和装框,并安装挂画扣;雕塑作品需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4.作品图片及信息(作品名称、作者、作品尺寸、画种、创作时间)要和作品附在一起。
六、其他事项
1. 凡送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2.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负责解释。
欢迎广大美术家、美术工作者及爱好者踊跃投稿,共贺新春!
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2026年11月2日
附件:作品征集表


图文:黄丽丽
编辑:伍欣
校对:李黎
一审:母旭艮
二审:高冠峰
审定:蔡佳 唐德福
签发:李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