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重庆美术馆首届高考考前优秀习作征集展
二、展览主办单位
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
三、展览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19日——11月30日
重庆美术馆展厅
四、展览总体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美术馆对社会美育功能,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将美育潜移默化地融入社会生活,实现审美素养提升、引导社会美育教育朝着健康、实效的方向发展,本次展览针对重庆市参加及计划参加高校美术本科招生考试的高中阶段学生,通过公开征稿的方式进行。展览以高校美术专业选拔考试科目为基准,通过征集展览素描、速写、色彩三个造型基础科目的学生习作,为广大考生提供检验自己学习阶段性成效的平台。同时聚焦重庆美术培训教育现状,反映重庆美术考前教育培训的发展,以及展示重庆青年美术人才教育和储备的最新状况。展览旨在聚焦美术生的专业素养提升,通过搭建考前水平展示平台与美术领域专家评价机制相结合,传递“厚积薄发、精益求精”的学艺精神,助力美术考生以自信姿态迎接高考挑战。
五、参展对象
重庆市参加美术高考的学生(即将或计划参加美术统考及各高校校考的高中阶段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以身份证、学生证为准)。暂不接受重庆市外学生报名。
六、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范围为美术高考科目里的造型类习作:素描(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速写(人物、场景速写或有主题的创作构图);色彩(人物头像、静物、风景)等绘画基础习作。
2.作品尺寸:作品尺寸统一为素描4开(54×39厘米),色彩、速写8开(28.5×42厘米)。
3.每个单项每人限投一件作品,多投视为无效投稿。
七、报名方式
本次展览严格遵循公益原则,不收取任何参展、中介费用。为切实确保展览评选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由学生或家长、监护人个人投稿,一个身份信息单项只能提供1件作品,多投或作品信息错误、缺漏视为无效投稿。
1.初选。2025年10月24日(周五)前,投稿者通过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须按要求填写。所有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报名截止后投稿通道关闭,参选相关信息不予修改。(作品图片清晰,格式为JPG, 大小为3-5MB)
2.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一所学校(或培训机构)。参选作品投稿成功后不允许擅自替换作品。参选作品须为作者个人创作,严禁指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如因作品原创性造成任何法律纠纷,后果由作者自负。不接受电脑制作的作品投稿 。
八、作品评选、评奖
此次展览征稿分为初选、复选、终选评奖三个阶段。
1.初选:投稿人按投稿要求报送作品电子信息参加参选。重庆美术馆组织专家评委在投稿作品中评出初选入围作品240件。重庆美术馆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发布初选入围名单及复选寄件相关信息。
2.复选:初选入围作者按要求自行装裱原作(参见装框效果图),并按要求运送、邮寄到重庆美术馆指定位置。寄、送件时间另行通知。主办单位按初选入围名单接收参评作品,拒收与入围名单信息不一致的作品。重庆美术馆组织专家评委在复选作品中选出200件参展。复选落选作品与参展作品一起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装框效果图(参考)
3.终评:此次展览将从复选入选作品中评选出等级奖及优秀奖。为确保奖项评选的真实与公正,复评单项分值取得前20名的作者(素描20件,速写20件,色彩20件,共计60名)将受邀到重庆美术馆进行现场习作参与评奖。
4.评审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重庆美术馆组织专家(高等艺术专业院校和美术专业机构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现场投票,接受公众媒体监督。评选出一等奖6件,二等奖12件,三等奖18件,优秀奖24件。
5.评选结果将及时公布在重庆美术馆官网和重庆美术馆微信公众号。
6.特别说明:展览作品只为展示作者该阶段真实水平,不与任何考试以及考试成绩相关联。
九、参展作品包装、运输与保险
1.参展作品往返运输(含保险)费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包装费自理,到付拒收。
2.参展作品需按照入选通知将对应一致的作品按时起运,不能擅自更换作品,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拒绝接收。如参展作品不能按时交运至指定地点,重庆美术馆对在此情况下造成该作品无法展示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参展作品被作者自行运至展场,主办单位概不接收,且不承担该作品的代管、退件等任何义务。
4.所有参展作品如因自行包装布置不善导致在运输及展览过程中受损,或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其它变化,承办单位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展结束后,主办单位将于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通知退件,作者应根据通知按时取件,退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作者待遇
1.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在重庆美术馆公开展出。
2.所有获奖及入选作者可获得相应证书及美术馆定制奖品。
3.获奖作品(含优秀奖)有机会刊载于重庆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重庆美术》。
十一、重庆美术馆保留以下权利
1.重庆美术馆可自由展示参展作品,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该照片。
2.使用作者在作品信息登记表上的个人信息,用于对外发布入选通知、宣传、画册等公开出版及开发展览纪念品等影像复制权,并可以在相关媒体、网络长期刊载作品。
3.数据库建设:将获奖作品纳入重庆美术馆“青少年美育资源库”,供后续公共教育研究使用。
4.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本人创作,严禁使用他人作品,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重庆美术馆官方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公告。
5.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6.重庆美术馆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图文:李晶
发布:伍欣
一审:张娜
二审:高冠峰
审定:唐德福
签发:王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