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术馆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及预算批复表
2018-03-19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经市编办同意成立重庆美术馆,将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和重庆国画院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进行管理,新建的重庆美术馆主要从事美术馆作品的展览、展示和收藏,同时还进行美术教育和推广等业务。

重庆美术馆现有编制42人,2017年末实有在册职工33人,长期外聘人员1人,退休职工4人,飞斯特聘用人员7人。

重庆美术馆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重庆美术馆预算合计110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999.27万元,含基本支出447.27万元,项目支出552万元;自有收入预算102.24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549.51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预算451.32增长98.19万元,主要增长点在于2018年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绩效工资改革导致的绩效预算增长。

项目预算552万元,较去年545万元增长7万元,增长在于去年预留中央文体传媒资金设备购置经费未付尾款遗留到2018年进行支付。此外,免费开放运行费3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馆内日常开放运行,免费开放公益性展览经费131万元,用于馆内免费开放展览经费保障,艺术品收藏经费100万元,用于艺术品征集收藏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重庆美术馆“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